A.废气样品采集需要委托方具备的条件:
<1>采样前需要委托方提供以下基本情况信息:
焚烧设施名称、焚烧炉型号、设施所在地;
设施开始运行时间、运行方式(连续运行或间歇运行);
处理对象、设计处理量(吨/天或公斤/小时);
辅助燃料及使用量;
采用的尾气处理措施;
烟囱高度、采样点位置、采样孔大小、烟道截面尺寸;
工艺流程(从入料到烟气排放);
烟气排放量(m3/h)、温度、水分等参数的测算值或估计值;
<2>采样孔及监测平台:
采样孔的直径或边长应不小于100mm,不使用时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在采样孔的正下方0.5-1.5m处搭设一监测平台,用来安放采样设备,监测平台面积应不小于3m2,要求带护栏,稳定,承重能力好,以保证采样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3>其他要求
220V电源(>10A),延伸到监测平台。
工作手套、安全帽、棉纱等。
由于采集废气样品的吸附材料为颗粒状白色固体,另外样品采集过程中收集的冷凝水需同样品一起运回实验室进行分析,因此无法办理飞机托运,仅能采取汽运的交通方式。
委托方需委派一名熟悉现场情况的工作人员协助进行样品的采集。
B.环境空气样品需要委托方具备的条件:
220V电源(>10A),延伸到采样地点,由于环境空气样品需要长时间连续采样(一般情况采样时间为24小时),因此需保证连续供电、同时考虑保护仪器安全。
委托方需委派一名熟悉现场情况的工作人员协助进行样品的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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