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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专家咨询会”召开

作者: 时间:2010-03-02

2010223-24日,广州市政府垃圾处理项目专责领导小组在广州召开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专家咨询会。参加会议的有特邀32名专家和广东省环保厅、广州市城管委、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的领导和代表共74人。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黄业茹主任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此次生活垃圾处理专家咨询会邀请到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权威性、广泛性和独立性。其中,既有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徐海云等研究固体废物处理领域的知名专家,也有中国环科院退休研究员赵章元等长期关注环境管理保护方面的专家;既有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聂永丰等国内最为知名院校的学者,也有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李适宇等熟悉本地情况的学者。与会专家就如何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广州市应采取何种方式处理生活垃圾以及如何加强对垃圾处理的环保监管等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专家组认为,生活垃圾管理应遵循循环经济理念。生活垃圾管理优先原则是:首先是实行源头减量,尽可能少产生生活垃圾;其次是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尽可能进行资源回收利用,其中包括尽可能对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进行生物处理;在此基础上对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回收热能;最后对剩余物进行填埋处置。关于如何推进广州市垃圾分类收集,专家组认为,应在综合考虑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理条件、环境状况以及垃圾终端处理技术等基础上,把发达国家垃圾分类的经验和广州市的现实情况(即现有的一定程度的废品回收方式的垃圾分类)结合起来,选择符合广州实际的垃圾分类办法;并制定具有经济性和可操作性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办法。关于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专家组认为,广州市人口密度大、城市化水平发展快、可用作填埋场的土地资源缺乏,针对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面临的状况,加快现代化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是紧迫的,也是满足生活垃圾处理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要求,与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分类收集是相互补充的、并不矛盾。为此,专家组建议广州优先选择垃圾焚烧技术,采用以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对垃圾焚烧,专家组建议根据国内外实践,采用成熟的和先进的生活垃圾焚烧工艺与设备以及相应的污染控制技术,同时加强运营管理和环保监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污染物排放可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至于焚烧产生的二噁英,专家组认为现代化的垃圾焚烧产生的二噁英等污染物是可控的,环境安全是可以得到保障的。关于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环保监管,专家组给出了3条建议,一是职能部门应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全过程跟踪监管,确保设施正常安全运行;环保部门按国家规范要求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环保监管和监测,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应安装先进的在线监控和监测设备,确保系统稳定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同时,应制定环境应急预案,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三是增加监管的透明度,建立公众参与、公开监督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探索公众参与垃圾处理过程的监督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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